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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 | 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

2022-07-10 作者:gong2022




(来自4m3)

各位同学:

你们好!

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临近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期末考试时间为:2019年1月7日—1月20日(第18--19教学周)。

2.公共课考试时间见下表格研究生考试旷考,考试地点将于第16周公布(2018年12月24日--30日)。

3. 若考试时间显示为“时间学院通知”,请与任课教师、学院教务老师确认考试时间与地点。

4. 请同学们及时查询考试时间与地点,如无法查阅应考信息或者时间冲突,请立即与培养处教务办或者学院教务办取得联系。

研究生考试旷考

5.根据《同济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》,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,按“旷考”登记。

6. 凡有选课记录就必须参加考试,否则,成绩按“缺考”登记,不能补考,直接重修。

7.《自然辩证法概论》(课号:2260006)考试地点为嘉定校区广楼与复楼。

8.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》(课号:2260005)考试地点为四平路校区,共四处地点: A.南、北教学楼,教室名称分别用:北101或南129等表示,请勿走错到彰武北大楼。B.衷和楼(原名:综合楼)。C.南校区第一教学楼。一126即南校区第一教学楼126教室。D.彰武北大楼。请同学们务必注意,不要走错考场。

9.请各位同学参加考试,携带好证件,遵守考场纪律。

预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!

若有疑问,请致电培养处李老师:65983717。

研究生考试旷考

研究生院培养处教务办

2018年12月11日

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:

同济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

同研[2005]071号

根据教育部“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的通知”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研究生考场纪律。

考生须持研究生证或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研究生考试旷考,服从监考教师指挥,并按监考教师排定的座位入座,不得擅自调动座位。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,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研究生考试旷考,试卷及答案一律不准带出考场。出场后,不得重新进入考场。 考生到达考场入座后,须把学生证(旁听生应携带工作证或身份证)放在桌面左上角,以便监考教师检查、核对。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。不得伪造证件、证明等参加考试。 考生在闭卷考试时,除教师指定携带必要的文具外,不得将任何其它物品(含书本、作业本、纸张、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、BP机、手机等)带入考场。如已带入,则必须集中放置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。开卷考试不能互借书籍、参考资料、文具用品等。不能互打暗号、手势。 答卷一般用黑色、蓝色的钢笔或水笔,不得使用红笔或铅笔(画图或外语考试选择题等指定用铅笔的除外),并在答卷纸上写清姓名、学号、课程名称等内容,不准在答卷纸上作任何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记号。 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、交头接耳、吸烟、吃零食。如遇试题字迹不清、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缺页等情况,应举手示意请监考教师处理。 答卷时,中途不得离场后再返回。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场者,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。答卷不得带出考场,一经发现,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。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卷,不得拖延。交卷时间到,考生应立即停笔研究生考试旷考,并按要求把答卷与试卷一起整理完整,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桌上,待监考教师收完考卷并清点无误后,考生方可离开考场。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后仍在答卷者,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。 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者,按《同济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》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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